
網上服務條款及細則
最近更新日期:2024年11月7日
本網店(http://www.mannings.com.hk)及萬寧手機應用程式(統稱 「本網店」或「萬寧官方網店」)由萬寧設計和開發,專供顧客使用其網上服務。本網店由牛奶有限公司以萬寧的名義營業(下稱「萬寧」、「本公司」及「我們」)擁有及營運。
倘若閣下擬使用本網店或僅瀏覽萬寧官方網店,在使用本網店前請細心閲讀本條款及細則。閣下登入、瀏覽或使用本網店或其任何部分時,即代表閣下已閱讀本條款及細則並同意接受其約束。
1. 一般規定
1.1 在本條款及細則內,下列字詞具有如下定義 :
1.2 所有由萬寧透過本網店銷售的產品均受本條款及細則所限制。閣下註冊用戶賬戶或以注冊用戶或訪客身份在本網店提交訂單進行處理時,即代表閣下確認,閣下已閲讀、明白並同意在閣下提交用戶賬戶申請或提交訂單時有效的條款及細則(視情況而定)。
1.3 本條款及細則包含法律通告及免責聲明、網店使用條款及私隱政策,就本網店(以及與此有關的所有事項和服務)而言,如本條款及細則與任何其他文件(包括宣稱具有合約效力的任何萬寧店舖政策文件)有任何歧義,概以本條款及細則為準。
1.4 閣下同意提供準確、完整和最新的登記資料,以註冊及為閣下開設用戶賬戶。無論以注冊用戶或訪客身份支付賬單,閣下須向萬寧提供準確及完整的信用卡資料,並向萬寧聲明及保證閣下對該信用卡的使用或任何人通過閣下用戶賬戶對信用卡的使用(已向我們提供該卡的資料)已獲授權並為合法。
1.5 萬寧擁有絕對酌情權,隨時基於任何理由、在無須通知顧客或對顧客負有法律責任的情況下,拒絕註冊或終止任何顧客的用戶賬戶,及/或修改或停止萬寧官方網店、網購店取、送貨服務及/或任何通過本 網店(全部或部分)提供或與本網店有關的服務或功能。
1.6 閣下同意就任何人士於或通過閣下用戶賬戶進行的所有活動負責,並允許我們假設任何通過閣下的用戶賬戶使用本網店的都是閣下本人、經授權代替閣下使用或經閣下授權使用的。閣下同意就每一項在閣下用戶賬戶下進行的訂購付款,並同意就任何由於任何人士使用閣下用戶賬戶或與之相關的行爲(不論是否獲閣下授權)而導致任何第三方提出或產生的申索、損失及損害,向萬寧作出彌償。閣下須負責保管閣下向萬寧提供的用戶賬戶及登記資料,包括閣下信用卡資料等。閣下的記錄如有任何變更或閣下信用卡如發生任何損失、盜竊或未經授權使用,閣下須負責自行通知閣下的銀行。
1.7 訂購表示閣下同意根據本條款及細則購買產品。 收到閣下的訂單後,我們將確認收到閣下的訂單。 但是,這不代表接受閣下的訂單。我們會盡力滿足顧客提出的訂購,但倘若萬寧基於任何理由(包括供應短缺或供應轉變,認為信用度不可靠、或其他原因等自行決定)拒絕或未能滿足任何訂購,萬寧無須向閣下承擔責任。
1.8 閣下須自行確保閣下用戶賬戶的密碼已獲嚴格保密,以防止任何未經授權的使用,並須定期更新密碼。如閣下合理地懷疑閣下的用戶賬戶曾被未經授權登入或使用及/或其用戶賬戶密碼曾被未經授權披露,閣下須即時更改閣下的用戶賬戶密碼並通知我們。萬寧會盡力防止任何未經授權人士進入本網店。然而,儘管有前述規定,對於任何第三方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本網店或任何用戶賬戶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萬寧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萬寧已向通訊事務管理局申請登記成為「已獲認證的發送人」 及成功獲得認證 ( 短訊發送人名稱: #Mannings) ,並在2024年6月11日正式生效。在短訊發送人登記制下,只有已登記成為「已獲認證的發送人」的公司或機構才可使用其以「#」號開頭的「已登記的短訊發送人名稱」發出短訊。
1.9 就任何一項交易而言,每一項產品的一般最高訂購數量為40件,或在實際交易時萬寧指定的其他數量。萬寧將因應每一項產品的供應庫存量設定、調整或限制每個訪客用戶或用戶賬戶(包括註冊電郵及/或登記電話)單日訂單(包括訂單數目、產品數量及/或訂單總額) 之最高上限。所有訂購均須經萬寧按其全權酌情決定作出的接納並須視存貨供應情況及相關優惠條款及細則之規定,方可作實。
1.10 在本網店上展示的產品及價格僅供參考,以實際交易時的更改或變更為準。
1.11 如果閣下的用戶賬戶在指定的期限內(當前為24個月)不被使用,出於對閣下和我們的保障,我們將認為閣下的用戶賬戶已不再被使用,並且停用閣下的用戶賬戶,所有累積的積分和/或電子優惠券將被作廢(如適用)。
2. 價格
2.1 萬寧會盡力確保在本網店展示的價格、產品詳情和大小規格均為最新的資料,萬寧保留權利可在無須事先通知或負上任何責任的情況下對在本網店所列的產品的價格、產品的其他詳情或種類作出更改。
2.2 在本網店提供的價格僅適用於網上購物之用。部分產品的價格可能與萬寧實體店提供的價格不同。
2.3 由於產品缺乏存貨、特別優惠和其他不可預見的原因,本網店顯示的賬單可能會與最終賬單並非一致。萬寧保留權利,可對網上賬單作出調整,相關的調整會在送貨或取貨時向顧客提供的最終賬單上列明,並會按最終賬單向顧客收費。
2.4 萬寧有絕對酌情權不時為任何顧客設定信用額度及/或限制向任何顧客銷售,包括拒絕向轉售商銷售。
2.5 所有價格並不包括送貨費用。
3. 付款
3.1 萬寧官方網店接受支付寶、八達通、PayMe、微信支付香港或信用卡(Visa 及MasterCard)為付款方式。我們可能會不時更新任何付款方式。
3.2 萬寧可在任何時間更改適用於本網店的付款方法,有關變更可透過電郵、郵件或在本網店張貼通知的方式通知閣下。
3.3 以恒生銀行enJoy Card付款的顧客,可享有94折的折扣優惠,但須符合以下條款及細則:
3.4 如有其他送貨費用或網購店取服務費,則這些費用將在付款之前分別列出,以供閣下知悉及確認。
4. 優惠券
4.1 優惠券不可兌換現金,未使用的優惠券價值不予找零或退款。每張優惠券僅可使用一次。
4.2 優惠券不得用於購買特定產品。詳情請參閱每張優惠券的條款及細則。
4.3 客戶僅可於每筆交易使用一張優惠券。
4.4 優惠券不能與以下優惠同時使用:
如有爭議,萬寧保留最終決定權。
4.5 客戶可在結帳頁面的“+使用優惠碼/電子優惠券”選擇相應的優惠券使用。
4.6 請注意,門店優惠券一旦點擊 “立即使用”,必須在15分鐘內使用相應的門店內優惠券,否則將被視為無效。
4.7 若優惠券已失效或過期,萬寧不會負重發、恢復、延長其有效期限,或退還任何已失效或過期之優惠券的價值進行退款。 詳情請參閱相關優惠券之條款及細則。
4.8 為免生疑問,優惠券不適用於運費。
4.9 優惠券的供應量有配額限制,並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則提供給客戶。
4.10 如有任何優惠券的使用或透過平台申請任何推廣活動的爭議,萬寧保留最終決定權並具有約束力。
5. 送貨服務
5.1 單一訂單消費淨額滿HK$399或以上(只適用於本地訂單,以折扣後及使用電子優惠券/促銷代碼折扣後的淨額計算)可享免費送貨服務。
5.2 所有送貨日期和時間均為預計的。當閣下的訂單和送貨獲得確認後,閣下將會收到我們有關實際送貨安排的事先通知。萬寧會盡合理努力,按照閣下所提供的送貨地址送遞訂購產品,但由於我們控制範圍以外的原因導致的任何延誤、更改送貨時間或無法送貨,萬寧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5.3 萬寧會按照顧客在本網店的「我的購物車」所列的產品於顧客提交訂單確認後送遞產品。顧客下單時須將所有購買的產品(包括贈品及換購產品,如有)放到「我的購物車」。
5.4 萬寧送貨服務的地區範圍僅限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香港島、九龍及新界(萬寧可全權酌情決定)。送貨服務不適用於離島及愉景灣。送貨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9時至晚上8時,星期六早上9時至晚上6時,鄉郊地區除外。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並不會提供送貨服務。
5.5 8號颱風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懸掛時或我們判斷為不安全的天氣情況下,將不會提供送貨服務。
5.6 受限於上述第5.1條, 倘若大廈沒有操作正常的電梯到達送貨地點,免費送貨服務的範圍只包括首2個樓層。由第3個樓層起需要額外收取每層HK$10的費用。
5.7 如閣下提供的信息(包括送貨地址)有任何變更,閣下須透過WhatsApp 服務號碼: (852) 5423 2088或發送電郵至CS@mannings.com.hk 或致電 2299 3398 通知萬寧,以便我們可以與閣下有效溝通並送貨予閣下。
5.8 萬寧只會將產品送至訂單指定的送貨地址的入口。閣下必須在送貨單上簽署,以簽收作實(除閣下已向萬寧作出特別指示,可將送貨產品置於門外並且閣下知悉需就該等送貨自行承擔風險的情況外)。閣下須確保在指定的送貨時間有其授權人士收取送貨產品。倘若並無上述人士在場,我們會撤回送貨並在另一協定的時間再行嘗試。在此等情況下,萬寧保留權利,可向閣下收取額外的送貨費用。
5.9 萬寧保留權利,可按其絕對及全權酌情決定,拒絕向任何顧客送遞產品。
5.10 如有任何爭議,萬寧保留最終決定權。
6. 網購店取訂單
6.1 所有網購店取日期和時間均為預計的,當閣下的訂單和網購店取獲得確認後,閣下將會收到我們有關實際取貨安排的事先通知。但由於我們控制範圍以外的原因導致的任何延誤或無法取貨,萬寧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6.2 萬寧會按照顧客在本網店的「我的購物車」所列的產品準備產品。顧客下單時須將所有購買的產品(包括贈品及換購產品,如有)放到「我的購物車」。
6.3 顧客只限於指定取貨地點的營業時間內取貨。
6.4 農曆年初一以及8號颱風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懸掛時或我們判斷為不安全的天氣情況下,將不會提供網購店取服務及不作另行通知。
6.5 顧客必須於收到取貨通知(以WhatsApp或短訊及電郵形式)起的7天內取貨,過期未有領取的訂單將被退運及棄置處理。
6.6 取貨時,顧客須於指定的取貨地點出示相關訂單的取貨通知(以電郵或短訊形式),並於取貨單上填寫取貨時間及簽名作實。我們可能需要閣下提供進一步的資料來核實閣下的身份(例如顧客的用戶賬戶內的個人資料)。倘若取貨人士不符上述要求,萬寧保留權利,可按其絕對酌情決定,拒絕該人士的取貨要求。
6.7 顧客凡於單一訂單內惠顧或超過HK$50(不包括膠袋收費),可獲豁免網購店取服務費。
7. 取消訂單
7.1 顧客可於本網店成功下單後的15分鐘內取消該訂單,無需繳付任何費用。如超出15分鐘後,未得萬寧批准,將不可取消該訂單。
7.2 倘若顧客原來訂購的產品缺貨,該產品會在顧客的訂單上刪除,賬單將會作出相應的調整。
7.3 所有推廣產品、贈品及換購產品供應數量有限,售/換完即止。如此等產品缺貨,恕不提供替代產品及不作另行通知。
8. 擁有權
8.1 產品的所有風險在送貨或取貨後轉移予顧客,惟萬寧保留有關產品的擁有權直至已收取所有相關貨款。
9. 退貨 / 退款
9.1 顧客在收取産品後,一般情況之下未得萬寧批准(萬寧可全權酌情決定),均不能退貨 / 退款。
9.2 在本網店展示的產品的影像可能會與產品説明並不完全一致,只供參考。顧客無權以產品與其網上影像並非完全一致而要求退回產品。
9.3 本網店及本網店所有資料及與產品相關資料均以「現狀」形式提供並只供一般參考,我們未有就其準確性或可用性作出任何保證、陳述或承諾,我們亦未有作出保證、陳述或承諾該些資料無誤及/或任何錯誤會被修改。在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萬寧未有作出任何此條款及細則未有明確的包括隱含及/或明示的保證、陳述或承諾。在不影響上文的前提下,萬寧對於在本網店展示產品所提供的任何意見或資料,概不承擔任何義務或責任;對於任何該等資料的任何不準確或失實陳述亦不負任何責任。
9.4 萬寧會盡合理努力,以確保會正確滿足有關訂單,如出現任何誤差,將按下列方式處理,惟顧客須根據以下列明時間透過以下方式作出通知:
9.5 萬寧就其通過本網店提供的任何產品須承擔的全部責任僅限於上文所述的該產品的價格退款或更換,但不包括任何其他補償。
9.6 退款將退回至顧客於網上購物所使用的相同户口。
9.7 如有任何爭議,萬寧保留最終決定權。
10. 教育性內容
10.1 萬寧可能透過本網店向顧客提供含教育性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健康和保健資訊。由萬寧提供的任何內容僅供參考,並不能取代專業的醫療建議、診斷或治療。萬寧對其內容所包含的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可靠性、適用性或可用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陳述或保證。閣下需對相關資訊的可信度自行承擔風險。如果閣下對醫療狀況或治療有任何疑問,請務必向您的醫生或其他合資格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尋求建議。閣下或任何人士就使用相關資訊而受到的任何直接、間接、意外或最終招致的損失或傷害,萬寧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11. 個人資料及資訊
11.1 為了使用本網店、與我們註冊並開立用戶賬戶,閣下必須向我們提供在本網店註冊或付款版面中列明為「必須填寫」的個人資料。如果閣下無法或不願意向我們提供在本網店註冊或付款版面中列明為「必須填寫」的完整和正確的個人資料,我們可能無法註冊閣下的用戶賬戶或向閣下提供我們的某些服務。
11.2 閣下明確同意並承認萬寧收集的個人資料均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及載於此的私隱政策(經不時修訂)管理。
12. 不可抗力
12.1 倘若由於任何「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由於火災、傷亡、意外、天災、自然災害、流行疾病、任何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其任何機關的法律、命令、宣告、規例、要求或規定、 罷工、勞資爭議、勞工短缺或技術工人短缺、產品或原材料短缺或缺乏供應、運輸延誤或任何其他在萬寧合理控制範圍以外的理由(不論是否與前述理由相似), 導致萬寧不能履行其在本條款及細則或本網店下的合理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訂單的送貨或網購店取服務),萬寧官方網店在該等妨礙的範圍内無須就此承擔責任。
13. 條款及細則的變更
13.1 萬寧保留權利,可按其絕對酌情決定,對本條款及細則作出修訂而無需事先向顧客作出通知。閣下應在提交任何訂單前審閲本條款及細則。訂單一經提交後,即代表閣下已接納當時適用的條款及細則。
14. 準據語言
14.1 倘若本條款及細則的中文及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15. 第三者權利
15.1 縱使有香港《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第623章)及/或其他司法管轄區之類同法例,本條款及細則為締約雙方利益而立,並不創造或賦予第三方任何利益。《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及/或其他司法管轄區之類同法例下,授予第三方行使本條款及細則的條文之適用性在此明確豁除。本條款及細則的條文並不、亦不擬供任何第三方行使。儘管有上述規定, DFIHL及/或其全資附屬公司 (於強制執行時為DFIHL之直接或間接全資附屬公司的實體)可按照《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或其他司法管轄區之類同法例,強制執行其在本條款及細則之第三方權利。締約雙方行使其終止、撤銷、根據本條款及細則同意修改、放棄、變更本條款及細則或解決問題的權力,並不需任何第三方(包括DFIHL及/或其全資附屬公司)同意。"附屬公司"之定義可見於不時修訂的《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5條。
16. 適用法律
16.1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管轄,閣下及萬寧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司法管轄權。
17. 一般條款
17.1 假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被法庭宣告無效或無法執行,該條文將會與本條款及細則分割。本條款及細則的其他條文將不受此無效或無法執行的條文影響並繼續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
17.2 若我們未能或延遲行使在本條款及細則下的任何權利,或未能或延遲就在本條款及細則下的違約行為採取行動,並不表示我們放棄該權利或放棄追究該違約行為。若我們放棄本條款及細則下的任何權利或對違約行為的追究,我們必須以書面形式表明,並且該等放棄僅限於書面所述的特定權利或違約行為。
17.3 萬寧有絕對酌情權可不時對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作出修改而毋須事先另行通知閣下。本條款及細則的最新版本載於本網店。
17.4 本條款及細則列出了與我們通過本網店向閣下提供商品有關的完整協議,並且取代了雙方之間以前進行的所有談判、代表和協議。